运动会规则规章制度,
大会规则
一、 大会所有裁判员、运动员、工作人员及观众,要认真执行会作息时间遵守大会纪律,爱护公共财物,各尽其责,分工协作,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比赛环境努力圆满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。
二、 大会进行期间,非裁判员、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比赛场地。
三、 裁判员要依据比赛规则,做到公正无私,严格仲裁,比赛中如发生争议,要及时有组织地逐级向大会反映情况,防止各种各类矛盾事件的发生、发展。
四、 观众要服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挥,在指定地点观看比赛。开会期间不许来回走动,不许寻衅闹事,负责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 运动员在赛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,在比赛中要做到安全第一、友谊第二。要赛出风格,赛出水平。
六、 运动员参赛,必须佩带胸卡和号码(将号码别于后背上)严禁发生运动员冒名顶替现象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发现有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者,注销该校全部得分,并追究领队人员的责任。
七、 竞赛100m、200m、400m、项目均采用蹲式起跑法,运动员抢跑两次,取消比赛资格。
八、 运动员参赛项目有冲突时,田赛服从竞赛,但运动员必须向田赛项目的组长说明,否则按自动弃权对待。
九、 名次分设及得分计算方法:(小学)
一种是团体名次,一种是单项名次。
团体名次得分计算法,各单位单项得分的累计分除以参赛人数的平均分,最高者为第一名,依此类推。
单项名次得分计算法:1——3名参赛取前一名,得5分:4——5名参赛取前二名,得5分、4分:6——7名参赛取前三名,得5分、4分、3分:8——10名参赛取前四名,得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:11名以上参赛取前五名,得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、
破纪录加分。
十、 接力赛比赛计入总分,取前三名小学得10分、8分、6分。
十一、小学体操比赛评委中评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合计求平均分计入成绩。